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:院长 副组长:院党委书记 成 员:硕士生导师 秘 书:研究生秘书
二、原则: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三、复试内容与复试办法: 1、专业复试采用面试方式。 2、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其中口试专业知识(含听力)占70%,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占30%。
四、报到与面试时间及地点: 1、报到时间:2011年1月14日 2、报到地点: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外国语学院505办公室 3、面试时间:2011年1月14日晚6:30
面试地点:外语学院五楼 (具体名单考号见学院通知栏)
候考地点:外国语学院五楼会议室
外国语学院2011.1.10